《二阶崩之变》:对“义”与“忠”的解读与质疑

天文19年(1570年),在九州称霸的大友氏家族中爆发了一场动摇国家根基的内乱——“二阶崩坏之变”。这是由于当主义鉴废黜嫡长子义镇(后来的宗麟),试图让爱妾之子盐市丸继承家业而引发的政变。大友家重臣吉弘鉴理试图劝说义鉴改变主意,却反而被命令讨伐义镇。吉弘家自认为是大友家第一忠臣的鉴理,无法违抗主君的命令。他内心充满苦恼,却不得不调动军队。与此同时,废嫡反对派的行动迅速,盐市丸被杀,当主义鉴也身受重伤,不久后去世。义镇继任新当主。吉弘家被认为有谋反的嫌疑,面临被废黜的危机。即使如此,鉴理也未做辩解,愚蠢地坚守着对已故前任当主的“义”……这是获得日经小说大奖的本格历史小说。
最大的违和感在于对词语的定义出现了偏差。
这本书里所说的“义”,其实指的是“忠”。
“义”是作为人应该做出的正确行为。
服从主君的命令杀害朋友,是“忠”,而非“义”。
如果把这说成是大义之前的“小义”,那么“义人”的设定本身就无法成立。
如果主君的愿望违背人道,并且可能危及国家,那么违背才是“义”吧。
服从于此是“忠”,但不能说是“义”。
那种在“忠”和“义”(或者说情)之间的痛苦,
是歌舞伎等艺术形式中经常描绘的传统主题。
这部作品中的吉弘鉴理更应该被定义为“忠”的人,而不是“义”的人。
例如,在作品中,他奉主君之命讨伐了规劝主君的朋友,
在这种情况下,违抗主君的命令,帮助做了正确行为的朋友,才是“义”。
在日本的古典文学中,这种行为被称为“义”,为君主杀害朋友不能被称为“义”。
吉弘鉴理不是这样的人物,这是我直率的感想。
后来被称为大友三老的这个人,我不认为他会如此偏狭蒙昧。
现实中,作为重臣,不可能仅仅凭借自己的价值观来统治国家,
决断行动,不应该总是遵循一种思想。
矛盾的伦理和利益、本人的价值观,
从这些方面出发,
为了守护国家、主君、家臣和领民而思考和选择什么,
我没有感受到这种人物形象所应有的重量和深度。
似乎只是为了不背叛大友家,为了“忠”,
他无视了朋友、部下、同僚的许多献策和建议,无计可施地随波逐流。
如果定义为“忠”的人,我更能够接受的是,他承受了前任君主的所有罪恶而自杀,
以换取自己孩子和臣下的安宁。(吉弘鉴理之后还很活跃,这是不可能的)
但是,通过这种愚蠢而得到救赎的结局,我感到过于牵强和都合了。
即使接受了这种设定,也无法将其与被称为大友三老的人物联系起来。